不教而杀的成语故事


不教而杀

拼音bù jiào ér shā

基本解释教:教育;杀:处罚,杀死。不警告就处死。指事先不教育人,一犯错误就加以惩罚。

出处先秦 孔子《论语 尧曰》:“不教而杀谓之虐。”


不教而杀的典故

春秋时期,56岁的孔子担任鲁国的大司寇,他上任时颁布了三大法令,实行实价买卖,男女分道而行,款待外国人。当时少正卯出来反对被抓,手下问孔子杀不杀,孔子一向推行“仁政”,主张教育,认为“不教而杀谓之虐。” 就把他抓入牢中。

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

※ 与(不教而杀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正本溯源 清·戴震《<孟子字义疏证>序》:“孔子既不得位,不能垂诸制度礼乐,是以为之正本溯源。”
条条大路通罗马 艾煊《大江风雷》第五部:“小司书不等何为说完,就打断了她的话,说:‘条条大路通罗马。’”
是非口舌 明·冯梦龙《古今小说·滕大尹鬼断家私》:“若是为田地上坏了手足亲情,到不如穷汉赤光光没得承受,反为干净,省了许多是非口舌。”
尽信书不如无书 语出《孟子 尽心下》:“尽信书,则不如无书。吾于武成,取二三策而已矣。”宋 陆九渊《政之宽猛孰先论》:“鸣呼,尽信书不如无书。”
己之所不安,勿施于人 春秋·齐·管仲《管子·版法解》:“度恕者,度之于己也。己之所不安,勿施于人。”
骨肉离散 《诗经 唐风 杕杜序》:“《杕杜》,刺时也。君不能亲其宗族,骨肉离散,独居而无兄弟,将为沃所并尔。”
珠宫贝阙 战国楚·屈原《九歌·河伯》:“鱼鳞屋兮龙堂,紫贝阙兮朱宫。”
聊以自慰 汉 张衡《鸿赋序》:“余五十之年,忽焉已至,永言身事,慨然其多绪,乃为之赋,聊以自慰。”
不治之症 鲁迅《伪自由书 电的利弊》:“说先前身受此刑,苦痛不堪,辣汁流入肺脏及心,已成不治之症,即释放亦不免于死云云。”
异途同归 西汉 刘安《淮南子 本经训》:“五帝三王,殊事而同指,异路而同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