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追逐杀人。抢夺钱财。
引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:“任侠并兼,借交报仇,篡逐幽隐,不避法禁。”
1.其在闾巷少年,攻剽椎埋,劫人作奸,掘冢铸币,任侠并兼,借交报仇,篡逐幽隐,不避法禁,走死地如骛者,其实皆为财用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