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rén mín fǎ yuàn
注音ㄖㄣˊ ㄇ一ㄣˊ ㄈㄚˇ ㄩㄢˋ
1.在忐忑不安地熬过18天后,昨天上午,王怀忠再次站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,这次他听到的消息是: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2.为此,修改后民诉法第76条规定:“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。
3.究竟是企业太牛,还是大庆大同区人民法院故意徇私包庇企业行为。
4.2011年以来,内蒙古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有7名精通蒙汉双语干警通过考录、调转等方式离开法院,进一步加剧了双语法官短缺的矛盾。
5.究竟是大庆大同区人民法院故意徇私包庇企业违法行为,还是企业太牛。
6.新报讯【记者张家民通讯员吉学刚】编造“办理高息揽存业务”,诈骗客户40万余元人民币的某证券交易营业部原职员孙某,昨天在本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受审。
7.债务人为其他单位担任保证人的,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五日内转告有关当事人。
8.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,申请延期的,是否准许,由人民法院决定。
9.昨天,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,北京市二中院将张昆鹏等重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。
10.实名举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以口供判案,以言代法,枉法裁判,包庇罪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