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hěngfēn

省分


拼音shěng fēn
注音ㄕㄥˇ ㄈㄣ

省分

词语解释

省分[ shěng fēn ]

⒈  亦作“省份”。

⒉  指行政区域单位省(不和专名连用)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亦作“省份”。指行政区域单位省(不和专名连用)。

明 王世贞 《觚不觚录》:“而 江陵 之奔丧,所经省分,三司皆出数百里外以謁。”
毛泽东 《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》二:“这些合作社,大部分是在北方几个解放较早的省份。”
徐特立 《论国民公德》:“由于 中国 过去是半殖民地,有些省份曾经一度沦为殖民地,所以我们政协《共同纲领》的德目中,就把爱祖国提到第一位。”

国语辞典

省分[ shěng fèn ]

⒈  介于中央与县之间的地方行政区域。在我国为一级行政区。

分字解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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造句


1.建行广东省分行成立的60年前,是一个百废待兴、百业待举的年代。

2., 当旧有运行的输出表细节信息不需保留,而需要保留规则的历史记录时,应当使用这一选项来节省分析数据库的空间。

3.元世祖创立行省分寄式中央集权,直接统辖云南、东北等边地,还以帝师领宣政院“政教合一”体制将吐蕃纳入中国版图。